东湖法院自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总立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35%,共接待来访人员3484人。没有因立案登记工作引发信访问题,也没有出现新的进京上访事件。主要作法是: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立案登记改革。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凌同志亲自任诉讼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依托立案庭构建诉讼服务中心日常管理部门,建立大服务格局。
二是加强内部协调,降低立案登记门槛。对审判庭和执行部门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材料等作为立案前提条件的,通过沟通,不再作为立案依据,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
三是建立利民渠道,提高立案工作效率。做好“三个对接”、“一个沟通”。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居委会、物业等对接,查询当事人身份及居住地等情况,确定案件管辖。与政法院校法律援助中心对接,方便困难群众接受法律援助。立案与调解、审判、执行工作无缝对接。加强对外协调沟通,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做好解释工作,告知其解决途径,并与相关法院或者政府部门联系说明情况,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警务保障,维护立案登记秩序。采取四项保障措施:①进行模拟演练。让法警处置突发事件时做到心中有数、迅速反应、果断处置。②加强日常巡查。除安排一名安保人员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维护秩序外,还安排备勤法警加强巡查。③视频监控保障。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迅速处置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④加强安检工作。严格按照安检规则,保障立案登记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