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湖法院顺利审结了原告长江社区众多居民诉被告武汉曙光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长江融达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
此案原告人数有243人,案情比较复杂,社会影响范围广,证据材料繁多,且原告曾经多次聚集四处上访,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冲突,因此东湖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
立案期间,立案庭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东湖法院同意由原告推选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该案仅作为一起案件立案。
审理期间,主审法官吴边仔细阅卷,理清法律关系,深入研究法律规定,制定了详细的审理计划。首先引导原告变更了准确的被告主体,其次多次耐心接待众多原告,向原告释明相关规定,并裁定驳回其保全申请,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暂停房屋拆迁。开庭前,合议庭多次向庭长和院领导汇报,制定了完善的开庭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庭当天庭审时间较长,东湖法院还为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准备了午餐。因此案原告人数众多且法律知识欠缺,原告主体错综复杂,有些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已经放弃了诉讼,有些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进行了变更。为确保准确裁判,合议庭决定对所有原告进行调查核实。在副院长陈光、曾群的指挥和组织协调下,从民一庭、法警队、刑庭、行政庭、立案庭等部门抽调25名工作人员,分11个小组,于2017年6月16日、19日、23日对所有原告一一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合议庭认为原告个人的房屋拆迁问题并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武汉长江融达电子有限公司有权处置其所属资产,最终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过程顺利平稳。
本起群体性纠纷诉讼案件能够得以顺利审结,离不开东湖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其他部门的精心配合,体现了东湖法院上下团结一致,努力做好审判事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