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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开发区法院首场庭审示范

积极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

时间: 2016-12-14 10:16 点击量: 1777

12月13日上午9:30分,东湖开发区法院第一起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案件采取网络直播方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领导、东湖开发区公安分局干警40余人现场观摩了庭审。

作为全市法院庭审实质化示范庭,东湖开发区法院明确改革思路,以庭前准备为基础,以证据“排非”、证人出庭、综合认证为重点,以专业化审判、信息化支撑为特色,积极争取公安、检察机关等方面的理解支持,为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被告人邓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主审法官在审阅卷宗时,发现被告人邓某提出其有自首情节的意见,而相关事实不明、证据欠缺。为保障犯罪嫌疑人正当权益,落实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要求,案件承办法官为审理该案作了以下准备:第一,组织公诉机关在看守所召开了庭前会议,确定了庭审的重点;第二,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深入发掘案件的事实真相;第三,当庭宣判,贯彻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通过庭审举证认证,在查明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当庭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和被告人的辩解予以了采信,并认定被告人邓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具有自首的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及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通过当庭宣判,被告人邓某在主审法官的明法释疑,庭审教育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当日整个庭审秩序井然有序,节奏把握得当,语言精炼、重点突出。同时,通过官方直播庭审过程,接受大众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庭审后,市中级法院王艳庭长对该案的审判进行了指导讲评。公安民警表示,法院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对其规范执法办案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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