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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助残疾人老有所养

来源: 东湖法庭 时间: 2018-12-04 09:12 点击量: 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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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了,我和残疾妹妹终于过了一年安生日子,感谢杜法官、蔡法官。这是上周六下午年已71岁的当事人廖大姐带着65岁的三妹在一年后,再次见到正在加班的东湖人民法庭庭长杜厚胜时说的第一句话。

这是一起由姐弟之间为照顾残疾妹妹引起的监护权纠纷案件。此案中廖大姐共有姐弟四人,其中三妹患有智力残疾多年,没有出嫁,一直由家人照顾。父母去世后为三妹留下一处房产,二弟担心廖大姐是为了独占父母留下的房产才抢着照顾三妹,因此心中留下了芥蒂。二位老人经常为此事吵闹,当地社区等部门多次介入调解也未能让双方化解矛盾。经咨询律师,当事人决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法院确认三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二弟又因律师费用纠纷向本院起诉廖大姐,杜厚胜庭长对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无效后,按照双方协议判决了费用分担比例。

随后,廖大姐向本院又提出指定其作为三妹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蔡丽红法官受理该案后,详细了解几十年来三妹的家庭生活照顾情况、经济状况,与三妹沟通了解她的个人意愿,同时征求了各方当事人对于廖大姐要求作为监护人的意见。经过多次组织调解和开庭,蔡法官为姐弟们架起沟通桥梁,让姐弟几个面对面敞开心扉消除隔阂,就各方最关心的房产和三妹今后的生活费问题进行了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法院判决由同为女性、经济条件相对更好、时间更充裕的廖大姐作为三妹的监护人。宣判时,法庭对姐弟几个详细解释了法院的判决理由。判后一年多,姐弟几个再也没有为了这个事情起过纠纷。廖大姐说:“今天我特地带妹妹来法庭,一定要送锦旗感谢法官的耐心工作和公正判决,让我和残疾妹妹过上了舒心日子。”

本案只是东湖法院家事审判理念的一个折射,东湖人民法庭的承办法官们坚持柔性司法,以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缓和对立情绪,修复亲情关系为出发点,通过和解、调解等多种方式追求伦理和的效果,实现法律刚的要求值得称赞。

(图文:东湖法庭 许加强  罗婷  编辑:李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