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法官,文书写作怎么兼顾法理和情理的要求?”“司法实践中的文书写作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要求有区别吗......” 华中师范大学的多媒体教室中学生们纷纷在课间向法官提问。
6月13日,东湖开发区法院民一庭郝虹法官受邀来到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为在校研究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律文书写作课。此次活动,是东湖开发区法院继开展“庭审进高校”活动后,积极与高校形成双向交流合作机制的又一次新探索。
课上,郝虹法官从自己进入法院工作后如何从“零”开始学习、文书写作的实用性、面临的困难等经历入手,激发了同学们的极大兴趣。随后切入正题,通过列举大量案例,分别讲授了民事裁判文书的基本要素和制作规范、涉外裁判文书的制作方法、初学裁判文书制作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课间,郝虹法官耐心细致地为排队提问的同学们排疑解惑,传授实务经验。此次实务课程同学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精彩的授课赢得了阵阵掌声。
此次法官以走进大学讲堂授课的方式,不仅进行了法制宣传,展现了法官良好的司法形象,同时也实现了审判与教学的融合,为法院与高校教研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