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吉余村考察期间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2020年5月,浙江代表团以全团议案的形式在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设立8.15“国家生态文明日”;202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今天,首个“全国生态日”正式来啦!
武汉,百湖之市。东湖,城市绿心。
走进东湖深处的马鞍山森林公园,即使在酷暑天,也总能感受到阵阵凉爽。遍布园内的大冠幅树种,用自己丰盈充沛的绿,一层层地将热浪吞没,环绕在四周的绿意得以在夏日理直气壮地生长。
“经过前期努力,马鞍山森林公园修复试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后续还将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进行全面推广。”在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会议室内,一场关于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的座谈交流会正在有序地开展。
为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联合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共同为马鞍山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揭牌。这是继新洲涨渡湖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之后的第二个市级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
东湖是武汉的城市客厅,也是市民们近在咫尺的诗和远方。但和全国其他的城中湖一样,这里也曾因生态环境破坏、治理不易受到关注。外源截控、内源清理、生态修复、智慧监管……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号角吹响,围绕着东湖的环境污染治理和资源修复就一刻未曾停歇。本次活动的主题就聚焦在“自然生态 美丽东湖”。
甄 别(东湖风景区 工委副书记):生态、环保是东湖风景区的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本次司法生态修复基地的设立,很有必要性。一方面大家共同努力,把修复工作做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工程,为其他区域修复工作打下基础;另一方面,人民法院监督修复工作的稳步推进,也可以提前化解预防矛盾。最重要的是本次基地的设立将在政府和法院之间架起一道桥梁,在环保、生态等工作方面建立沟通交流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李 瑜(市法院环资庭 庭长):马鞍山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是继新洲涨渡湖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之后的第二个武汉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这既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又是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行政及社会力量,实现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整体保护的有益探索。基地示范点要作理念上的先行先导,机制上的先行先试,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两级法院要立足打造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谱写武汉环境资源审判的新篇章。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二是要加强规则探索,统筹整合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探索替代性修复在基地示范点的多种实现方式。三是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携手环保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解决司法审判前端和后端的问题,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四是要引导全民参与,从源头上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基础。五是要做好“司法+”文章,以生态司法之力,支持武汉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助力打造生态法治旅游、滨水生态城市建设、东湖湿地教育品牌。
王道玮(东湖高新区法院 院长):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始终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融入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东湖风景区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这里是享誉世界的城市湿地,也是动植物栖息的天堂,更是市民亲近大自然的网红打卡地。作为辖区审判机关,我们有责任以法治之名,守护好东湖风景区的碧水蓝天净土。我院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上级法院指导和管委会支持下,立足司法职能,为东湖风景区生态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与会单位代表纷纷在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共同缔造山水相依、城湖相融、人文相映的美丽家园描绘蓝图、指明方向。
东湖风景区工委副书记甄别(右)、东湖高新区法院院长王道玮(左)为修复基地揭牌
一个地方的生态好不好,土壤状况是无声的见证者。
2019年东湖风景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布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东湖风景区核心景区内部分农用地点位表层土壤出现了轻微超标,超标污染物主要为镉、砷、铬和铜等重金属,超标区域主要集中在落雁景区和马鞍山森林公园。
发展绝不能以绿水青山的消失为代价,但简单的修复又治标不治本。
该如何走出一条具有东湖特色的生态修复之路?
司法卫士”与“生态监管员”强强联合,在马鞍山森林公园建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以生态修复为核心、将植株吸附作为特色手段,探索一条具有东湖景区特色,且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土壤实施环境质量提升示范工程。
揭牌仪式完毕后,大家来到修复基地现场挥锹铲土,亲手种植修复植物大花萱草,用自己的行动为基地的生态修复进度添砖加瓦。随后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中国履行《湿地公约》30周年成就展。
生态兴则文明兴,环境司法始终与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共振。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也指出要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东湖高新区法院将以此次共建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土壤环境质量提升为重点,以恢复性司法实践推动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合力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东湖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