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司法改革的持续推进,东湖法院院、庭领导回归法官身份开庭审理案件已经常态化。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东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群作为承办人共受理案件六十余件,民一庭庭长吴新莉作为承办人共受理案件四百余件。院、庭领导带头办案,为基层干警起到了表率作用,也有利于提升办案质量,更好的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7年7月13日上午,东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群以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了两起离婚纠纷诉讼,分别以撤诉和调解结案。
开庭前,曾院长通过仔细阅卷,了解案件事实,制定庭审计划,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了心中有数。在第一起案件中,曾院长查明原、被告双方并无根本性矛盾,从有利于当事人家庭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在第二起案件中,原、被告矛盾尖锐,积怨较深,女方情绪极其不稳,曾院长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以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业务水平确保了庭审过程规范、流畅、有序。由于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原、被告分歧较大,整个庭审过程一直持续到中午十二点半钟。开庭完毕后,曾院长顾不上吃饭,加班加点,又耐心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和好。直至下午两点多钟,曾院长深入浅出的摆事实、讲道理,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前提下,从照顾妇女、儿童和无过错方的角度出发,主持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当事人得知案件承办人系院领导后,双方均对曾院长的工作态度表示感动,对其业务水准致以高度评价。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