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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开发区法院:庭审进高校 喜迎“12·4”

来源: 虞尧 王晓璐 时间: 2017-12-01 09:21 点击量: 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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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至全国“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东湖开发区法院于2017年11月30日14时30分,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泰楼公开审理了一起因未履行投资义务而引发的合伙企业纠纷案件,原告吴某要求被告武汉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张某、柯某退还500万元的投资款并承担违约金。该案由东湖开发区法院民二庭法官李志涛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程传耀、郑昌义共同组成合议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400余名师生观摩了庭审,“零距离”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公开。
        本案系商事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涵盖了合同性质认定、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在高校进行庭审活动具有较高的价值和教学示范意义。整个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法官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规范的法庭用语,以及双方代理人扎实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辩论技巧使庭审过程精彩纷呈,给旁听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庭审结束后,法学院的学生们积极活跃地向李志涛法官提出本次庭审及学习中有关的法律疑问,李志涛法官耐心倾听,不疾不徐地为大学生们答疑解惑,获得掌声阵阵。
        法学院党委书记肖崇明表示,“庭审进校园活动”作为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系列活动之一,对普及法律知识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庭审进校园”活动通过实践教学的形式弥补了课堂教学的不足,有助于法学人才的培养和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对东湖开发区法院的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虞尧 王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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