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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派驻纪工委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18-04-26 16:13 点击量: 3386

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

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市工科院、农科院纪委,高新区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现将《市纪委关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在节前迅速组织传达学习《通知》精神,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及早提醒,提前预防;节日期间,要采取各种方式受理群众举报并迅速组织调查;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重从快处理,并通报曝光。

 

 

                     市纪委派出东湖高新区纪工委

                           2018年4月26日

 

关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

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区区委,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
        “五一、端午临近,正是不正之风易发多发时期,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态度和决心,增强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深入开展节日期间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学习教育,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题教育,对中央和省市今年以来,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专题学习,重申并强调有关纪律和要求,持续传导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作用,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三是加强执纪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将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27-82624205)、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委网站(www.whdi.gov.cn )等受理群众举报。

中共武汉市纪委
20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