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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开发区法院执行局两赴深圳圆满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

来源: 执行局 刘志强 时间: 2018-06-14 10:25 点击量: 1546

近日,东湖开发区法院执行员不远千里、两次奔赴深圳,监督一起抚养权纠纷的执行,使执行申请人胡某与其一年未见的孩子终以团聚。

胡某与易某于2017年5月29日在东湖开发区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孩子抚养权由胡某享有,但签收调解书后,易某隐瞒了和孩子的去向。2018年初,年轻母亲胡某到东湖开发区法院申请执行,因对许久未见的孩子思念过度,在接待室失声痛哭。本案执行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易某均遭拒接或推诿拒绝。执行员调整思路,查明被执行人及其父母均为某大型驻汉国企员工,随即与国企总部沟通,并获得被执行人所在深圳项目部党委书记的协助。2018年5月9日,执行员第一次赴深会见被执行人易某,易某请求法院给予其一个月的时间与申请人胡某协商,考虑到案件特殊情况,执行员予以了准许,并告知逾期协商不成的法律后果。此后一个月期限内,执行员持续跟踪,但双方仍协商未果。

2018年6月9日,执行员再次赴深,通过耐心劝解及积极引导,被执行人易某终将小孩交给申请人胡某,双方就探视时间、方式、抚养费支付时间、方式达成一致。至此,这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执行局 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