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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雷霆”百日攻坚 | “执行东枫”凭借力,“法治惠企”上青云

来源: 东湖法院 时间: 2023-12-09 11:13 点击量: 248

东湖高新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在开展“荆楚雷霆”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期间,创新发展“东湖高新式枫桥经验”,坚持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就地化解,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财产混同寻解途

释法调解助营商

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线下调查发现该公司注册地址为挂靠托管,并未在此实际经营,随后调取该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了解到该企业为其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有限公司,因此,承办人依法对该公司法代进行了财产调查,发现公司与法代之间有多笔账目往来,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形,承办人遂与申请执行人联系通知其可追加独资法代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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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向我院递交追加申请后,承办人第一时间控制法代名下的财产,并主动与其联系,寻求解决方案。经过承办人多次的沟通释法,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主动向我院申报财产情况,并表达分期履行的意愿。

两日后,在承办人的主持调解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主动履行22.9万余元,剩余17万元承诺将于12月31日前履行完毕,同时,被执行人提出目前公司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业务,希望能尽快解除强制措施,出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考虑,承办人在收到执行和解协议后加速案件办理,依法解除了相关强制措施,并送达结案文书,以便该企业向银行修复征信。

股权处置引争议

法院调停送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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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案,进入执行阶段,承办人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某汽车零部件公司股权,后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评估拍卖上述股权,本院依申请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前往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并送达股权冻结裁定书,要求公司配合后续法院的评估拍卖工作。

被执行人及公司负责人在收到评估摇号通知后赶到法院,请求中止摇号程序,称公司不仅为武汉通用、比亚迪等主流车企的供应商,还是江夏区的瞪羚企业,法院的评估拍卖行为会对公司的客户市场造成极大的影响,同时,被执行人还向承办人表示公司实际上有能力履行,只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并承诺将于当天履行100万元整,一周之内再筹集900万元。

考虑到被执行人具有一定履行能力,并有实际履行行动,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承办人决定暂缓摇号,并组织双方协商后续履行方案为按季度支付,后被执行人如约于一周内将共计1000万元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最终案结事了。

未来,东湖高新法院将不断探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到执行工作中,强化司法能动性,以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企业为宗旨,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对企业的不利影响,让执行既有“力度”也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