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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大吉!法院入驻关东街矛调中心首日 当场化解一起纠纷

来源: 东湖法院 时间: 2024-02-28 19:34 点击量: 230

“微信到账11177.83元……”随着微信到账提示音的响起,申请人钱某与被申请人董某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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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6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式入驻派关东街矛调中心解纷工作站,并特邀调解组织上海中联(武汉)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作为常驻调解力量。

在派驻首日,法院即协助工作站共同受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现场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成功实现2024年度本院基层治理工作“开门大吉”!

案情简介

2月14日下午5时许,钱某与董某因情感问题发生纠纷,导致钱某意外受伤。后经医院诊断,钱某左肘关节韧带损伤,左手第二掌骨基底部骨折,需住院进行手术治疗。前期经派出所民警协调,董某当场向钱某支付赔偿金六千余元。

然而,随着治疗的深入,钱某发现董某赔偿的六千余元远远无法覆盖其因左手受伤而产生的相应损失,故而联系董某要求其赔偿剩余损失。董某认为钱某为索要赔偿多次联系其工作单位,导致其正常工作秩序已经受到影响,因此拒绝与钱某沟通赔偿事宜。无奈之下,钱某向关东街矛调中心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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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经过

2月26日,双方当事人来到关东街矛调中心现场,关东街司法所所长侯立栋、关东街矛调中心调解员刘珍珍以及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成员宫琳曦律师3人参与调解,在与当事双方多次协商沟通后,董某初步同意赔偿钱某剩余的损失。

此时董某仍心存顾虑,他担心钱某在收到此次赔偿以后,会长期以此为由索要赔偿并继续打扰自身的正常生活,故不愿意与钱某签订调解协议。

通过向双方当事人说法释理,调解员详细说明了调解协议在法律效力层面的特殊性,最终钱某与董某各退一步,双方达成和解,董某在签署协议后当场履行完毕,该纠纷成功化解于“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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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纠纷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东湖高新法院主动融入社会大治理格局,积极入驻关东街矛调中心,派驻法院特邀调解员作为司法解纷力量,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一道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方解纷合力,共同引导当事人以最小的成本解决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始发阶段,并通过分层过滤、闭环解纷,助力打造“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矛盾纠纷调化“终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