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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审执”一体化,东湖高新区法院探索执源治理新赛道

来源: 东湖法院 时间: 2023-11-10 10:14 点击量: 312


为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东湖高新区法院在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做法和“诉源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抓紧抓牢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探索“立审执”一体化探索执源治理新赛道,并运用此机制圆满化解多起执行案件。

判后督促向后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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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向你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本案执行立案后,我院可对你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希望你能及时履行法律义务。”

“吴法官,我今天回去凑钱明天就把钱还给他,我马上还!”

一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刘某经沈某介绍,向沈某所宣传的某外汇投资理财平台投入3万元,沈某先后两次向刘某转账3千余元作为平台宣传的收益金,后刘某提出退出平台却被“需等待账户交易三次后方可退出”为由拒绝。刘某前往投资平台办公场所发现早已人去楼空,便将沈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沈某返还刘某投资本金2万6千余元,与此同时,承办法官还向沈某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向其释明未及时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其自觉履行支付义务。沈某了解到若执行立案后自己不及时返还欠款,可能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名单,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于是主动提出履行还款义务。

今年以来,东湖高新区法院出台审执联动规范性文件,完善审判部门主动开展判后督促履行工作机制,将《强制执行申请提示书》《执行风险提示书》《自动履行告知书》“两提示一敦促”内容作为审判环节报结案节点的必选项,引导义务人主动履行。

执前督促向前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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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执前调解人员

在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中,某科技公司与另一公司签订了《门窗制作安装合同》,合同约定包工、包料、包验收并明确了总工期及付款方式,后因交付门窗质量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科技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对方公司支付质量保修金7万余元及利息。

因科技公司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拿到胜诉文书的申请人想申请强制执行,但碍于双方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又担心法院执行会让双方关系彻底破裂,于是来到法院咨询,工作人员向他提出试试“执前调解”的建议。

执前调解人员小刘在仔细看过判决后,敏锐地抓住了科技公司近期准备参加某项目招投标这一关键信息,第一时间致电科技公司负责人赵某告知来意,并在电话中提到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科技公司可能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影响招投标资格。第二天,申请人就收到对方的转账,科技公司的招投标也没有受到涉诉的影响。

今年8月,东湖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将执前督促查明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导入执前调解流程,主动邀请相关部门、调解组织开展执行调解,将纠纷解决化“被动”为“主动”,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数量,自8月11日至今已委托调解组织开展调解结案执行案件154件,缩短申请人实现胜诉权益的周期,避免企业留有涉诉记录,发挥正向激励效能。

联动调解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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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法庭启动快速执行机制

“法庭上判、法庭上执,真是又快又方便!”申请执行人杨某感慨道。

近日,东湖科学城法庭审理的一起侵权责任纠纷中,杨某通过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某科技公司的银行存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在开庭前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某科技公司要求以被冻结的公司账户付款,而杨某对某科技公司存在信任危机,不愿意解除冻结,双方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告知双方可以达成调解后由法庭启动快速执行机制,直接扣划账户款项,双方遂达成一致,通过线上方式签订了调解协议。

在案件调解结案后,某科技公司主动告知承办法官已经凑齐全部款项,承办法官指导原告杨某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申请了强制执行,最终该案件顺利执行到位,杨某未到法庭即执行到全部调解款。

今年以来,东湖高新区法院人民法庭先行试行审执一体化机制,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由法庭办理,完善判后释明、强化执前督促,力促当庭调解当庭履行,提高生效裁判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