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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引诉讼,悉心调解化纠纷

来源: 李志涛 王晓璐 时间: 2018-08-16 10:46 点击量: 4083

近日,东湖开发区法院李志涛法官携同团队人员成功调解一起历时四年信访未决的劳资纠纷,促使原告杜某如愿获得被告长动公司开具的一张离职证明,解决了原告一直牵肠挂肚的养老补缴手续问题。年近古稀的杜某紧紧握住李志涛法官的手,表示:“东湖法院真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地方,我信访了四年都没有解决的问题到这里不到两个月就解决了。”

1987年,杜某曾在长动公司原下属单位武汉汽轮发动机厂工作,1990年调离至武汉市洪山现代电教技术研究所工作,之后外出务工。2014年,退休年龄将至的杜某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但因工龄计算问题被要求提供前单位的离职证明。因曾就职过的两个单位均已注销,而武汉汽轮发动机厂的上级长动公司一直拒绝给其开具离职证明。杜某递交了无数文件,并多次到长动公司和社保部门等单位进行信访,长动公司均以原下属单位已注销、无法定义务为由断然拒绝其要求。无奈之下,杜某诉至东湖开发区法院。

李志涛法官承接案件后首先召开了庭前会议,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之后到社保局调查其需要离职证明的原因和合法性,又前往长动公司了解事发的背景以及其不能出具离职证明的原因。在掌握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李志涛法官又不厌其烦的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向被告长动公司阐明调解开具离职证明对其无不利影响,也助于杜某解决养老问题,省去公司被信访及诉讼烦恼,最终被告长动公司消除了顾虑,原告杜某遂在调解当天拿到了期盼已久的离职证明。

近年,东湖开发区法院审理的劳资纠纷案件日益增长,且均涉及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民二庭对此类涉及民生的案件一直秉承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原则,不仅着眼于将案件公正审结,而且尽最大努力提高诉讼效率、方便当事人,做到案结事了。(民二庭 李志涛 王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