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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开发区法院首次公开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

来源: 行政庭 彭倩 时间: 2018-06-26 15:30 点击量: 467

       6月25日上午,东湖开发区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该案系辖区首例进入庭审实质程序,亦是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公益诉讼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辖区内的城市绿化管理等具有管理职责和综合执法权,未依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等规定,对施害人毁坏三环线绿化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经检察机关督促后仍未依法履行职责,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前,合议庭组织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就庭审顺利进行作了充分准备。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引导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经过三个小时的庭审,东湖开发区检察院、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二十余名工作人员参与了旁听,该案将择日宣判。(行政庭 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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