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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巧调解,当场撤诉促和谐

来源: 东湖法院 时间: 2023-09-13 10:35 点击量: 649

2023年9月11日,东湖高新区法院科学城法庭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17万元劳务费,原告当场提出撤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经熊某介绍承包了某某工程公司的钢筋运输工程,工程完工后,熊某和某某工程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运送费,剩余十七万元运送费迟迟未予支付。原告找到熊某,要求支付剩余运费,熊某称其自己为某某劳务公司运送,张某应找某某工程公司支付剩余运费。原告又找到被告某某工程公司,要求工程公司支付剩余运费,工程公司称案涉合同系原告与熊某个人签订的,款项支付应找熊某个人。原告催讨运费无果,遂将熊某、某某工程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材料后,经认真梳理案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矛盾争议不大,有调解的可能,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法官提前通过面对面沟通与原、被告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妥善处理该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从双方争议的矛盾焦点出发,从情理法角度入手,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利害关系,并及时转达双方的调解意见。经耐心调解,双方在庭审中当即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熊某当场向原告现金支付剩余运费共计17万元。原告随即当场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该起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科学城法庭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执源治理”的方针,把调解工作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聚焦民生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充分运用各类纠纷调解机制,认真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治未病,化纠纷。持续推进人民法庭“审执”一体化改革,促进“执源治理”,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全方位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